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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代办 | 缓冲期即将届满,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们都准备好了吗?

发表于2024-04-27浏览:743

近些年,随着线上文化消费需求的急速增加,网络表演作为一种网络文化新业态进入大众视野。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是直播内容生产者和平台的连接桥梁,是网络表演市场和网络直播产业的重要主体之一。


2021年8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颁布并实施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取得的经营资质,并对于《办法》实施前已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设置了18个月的政策缓冲期,即对缓冲期内无经营资质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视为违反《办法》的规定。2022年10月10日,文旅部市场管理司又发布公告,将《办法》涉及的政策缓冲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也就是说,对于2021年8月30日前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经营单位,如未能在2024年3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将很有可能面临处罚。而2021年8月30日后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经营单位,则应当先行依法取得相应经营资质。


现该《办法》实施已两年有余,以上政策缓冲期也即将届满。《办法》主要内容如下,2021年8月30日前后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均应当严格对照《办法》的要求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


对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界定‍


根据《办法》,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是依法从事网络表演的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网络表演者的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的经营单位。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顾名思义,其经营活动主要围绕“网络表演”。根据《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网络表演是指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虽然不属于网络表演,但仍需参照网络表演的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同时,根据文旅部办公厅2019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

各经营单位可对照确认自己是否适用《办法》的规定。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资质要求‍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配备3名以上且与所签约网络表演者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0的网络表演经纪人员。此处的网络表演经纪人员也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未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即从事网络演出经纪活动的,将可能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取缔,没收演出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的核验义务‍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即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的单位,通常指提供网络表演的平台。根据《办法》的规定,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本单位开展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承担主体责任,核验平台内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资质


实际上,大部分平台从2023年底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催促其平台内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办理或者限期内提供相应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义务‍


01

对网络表演者身份的核实义务‍

根据《办法》的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为网络表演者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应当通过面谈、视频通话等有效方式对网络表演者进行身份核实,不得在明知网络表演者提供的身份信息与其真实身份不一致的情况下,为其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 

02

与网络表演者签订协议‍

根据《办法》的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与网络表演者签订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的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维护网络表演者的合法权益。

从实务角度来看,一份详尽的经纪服务协议也能够为双方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03

依法签约未成年网络表演者‍

根据《办法》的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对于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网络表演者,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取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并向监护人解释有关网络表演者权利、义务、责任和违约条款并留存相关交流记录。

这就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在签约时要特别注意对网络表演者的法定年龄的审查和与相应监护人的交流与记录。

04
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及网络表演内容的管理‍


  • 加强对网络表演者的教育培训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讲解网络表演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内容和行为,增强网络表演者守法意识,引导网络表演者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 确保网络表演的合法合规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在网络表演直播平台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炒作,并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其不得以语言刺激、不合理特殊对待、承诺返利、线下接触或交往,或者赠送包含违法内容的图片或视频等方式诱导用户在网络表演直播平台消费。


  • 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的网络表演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发现签约网络表演者所提供的网络表演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应当立即要求网络表演者停止网络表演活动,并及时通知相关网络表演经营单位。


  • 对违法违规的网络表演者采取相应措施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违法违规处理结果、投诉举报处置情况等信息进行记录、保存,并根据不同情形,采取限制服务、停止合作、提请行业协会进行联合抵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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